教务管理规定(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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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干部专科学历教育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鲁组发〔2015〕5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基层干部学历教育顺利开展,提高管理效率,现结合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省电大”)、开展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的市、县(市、区)电大教务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思路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根据学校总体部署,教务管理工作要统筹兼顾,积极有为,主动适应试点基层干部学历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发挥电大系统的办学优势,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特色鲜明的教务管理模式。为更好推动基层干部学历教育开展,立足我省电大实际,确定教务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由省电大与市电大(教学中心)、县电大(教学点)共同承担教务管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为促进基层干部学历教育扎实开展,教务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省电大基层干部教育中心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应按照省电大要求,选聘专人负责所属教务工作。 (二)运行机制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基层干部教育中心负责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每学期适时颁布项目教务管理工作进程表,为市、县(区)电大提供业务指导、培训和其他教务支持服务,省电大和市、县(区)电大要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规范高效的教务管理一体化运行机制。 (三) 管理平台为保证试点项目按时启动,全省电大教务管理工作暂时依托教务系统4.7平台实施管理,待我校研发出新的管理平台后再推广使用。省电大与各市、县(区)电大分别具有不同的管理职能和操作权限。 二、教学计划实施方案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目前开设农业经济管理、农村行政管理两个专业,业余学习两年半,课程设置政治理论、基本技能、能力提升、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五个模块。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各级电大教学计划管理和系统操作实施细则安排如下: (一)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审核1.各专业教学计划由省电大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按照针对性、实用性、发展性的原则,坚持“必需”、“够用”和“接地气”相统一、学以致用的指导思想,组织专人进行调研提出制定意见和要求,每个专业选派一名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具体情况主持制定教学计划初稿。 2.教学计划初稿报由省直相关涉农部门、农村管理、农村经济、农村建设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课程建设指导咨询委员会,由课程建设指导咨询委员会对课程体系进行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 3.省电大根据课程建设指导咨询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确保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科学、合理和实用。 (二)教学计划的完善和发放1.省电大 (1)根据审核确定的专业教学计划,完善各专业课程设置、学分调整、课时安排、考核形式等细节,完成教学计划终稿。 (2)在新生注册前下发专业教学计划终稿至各市、县(市、区)电大,以规范专业课程的落实及教学过程的管理。 2.市电大 根据省电大下发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指导所辖县(市、区)电大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教学计划,做到准确无误。 3.县(市、区)电大 根据省电大下发的教学计划和要求,准确执行,指导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三)教学计划的管理1.省电大 (1)进行教学计划和课程数据的日常核对和维护。 (2)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检查市、县(市、区)电大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强化教学计划管理过程。 (3)协助市、县(市、区)电大解决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4)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市、县(市、区)电大开展业务管理工作培训。 2.市电大 (1)协助省电大检查监督所辖县(市、区)电大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落实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检查报告。 (2)协助所辖县(市、区)电大解决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县(市、区)电大 (1)确定教学计划工作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指导学生教学计划课程学习的落实。 (2)根据教学计划工作原则和管理程序,落实省电大教学计划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好课程核对和执行。 (3)加强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落实和自查,杜绝各种差错,妥善处理异常问题,并及时提交自查报告。 (四)教学计划的调整和修订1.省电大 (1)为增强教学计划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定期征求各市、县(市、区)电大对教学计划课程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初步方案。 (2)根据发展需要和教学计划制定原则,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完成教学计划调整方案的制定。 (3)教学计划调整方案报课程建设指导咨询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确定。 (4)发布教学计划、课程信息的调整变化情况,指导市、县(市、区)电大落实。 2.市电大 根据省电大要求,指导所辖县(市、区)电大落实教学计划调整变化内容。 3.县(市、区)电大 根据省电大相关要求,具体落实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的变化,并自查,确保执行无误。 (五)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计划的实施1.省电大 主要工作是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教学计划中专业和课程数据的录入、教学计划文件的导出及系统课程数据的维护等工作。 (1)根据制定完成的专业教学计划,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添加年级专业表,添加新专业。 (2)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正规表的制定。 (3)设置各专业课程,录入开设课程,检验课程完整性。 (4)重新生成年级课程表,进行年级课程表管理。 (5)重新生成学期开设课程表,进行学期考试课程表的管理。 (6)导出专业教学计划,清空上报库,提交数据。 (7)定期维护与修正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数据。 2.市电大 主要工作是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单机版的安装和教学计划课程的查询和使用。 (1)安装单机版教务管理系统。 (2)接收省电大下发的专业教学计划文件,将各专业课程导入单机版教务管理系统。 3.县(市、区)电大 主要工作是完成教务管理系统单机版的安装和教学计划课程的查询和使用。 (1)接收省电大下发的专业教学计划文件,将各专业课程导入单机版教务管理系统(同市电大)。 (2)根据下发的专业教学计划,核对单机版教务管理系统内专业课程数据。 (3)查询使用专业教学计划,完成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三、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各级电大分工实施该项目的学籍管理工作。 (一)日常管理工作及操作流程1.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1)省电大 ①为全省相关市、县(市、区)电大通过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的学生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根据各市电大上报的学生名单,为学生建立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档案,并到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学籍备案,学生即取得正式学籍。 ②将新生数据及时下发给相关市、县(市、区)电大。 (2)市电大 ①在省电大规定时间内,上报通过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的学生详细名单,到省电大为所辖县(市、区)电大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②接收省电大下发的新生数据,及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3)县(市、区)电大 ①根据省电大工作安排,认真核实通过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学生的详细情况,向市电大上报需要学籍注册学生的详细名单,尽快为学生取得正式学籍。 ②要学会运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全部学生。 2.新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 (1)省电大 ①指导各市、县(市、区)电大完成新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保证所有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无误。 ②对各市电大上报的学生基本信息错误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整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向省教育厅学生处提出申请、进行修改,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 (2)市电大 ①指导各县(市、区)电大认真完成新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 ②汇总全市电大学生基本信息出现错误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上报省电大进行更正。 (3)县(市、区)电大 根据省电大、市电大的工作安排,各县(市、区)电大如期完成对新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等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如发现学生基本信息出现错误,按照省电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上报市电大进行修改。 3.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1)省电大在学生毕业审核学期,汇总各市电大上报的毕业学生图像信息,用于为学生办理纸质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2)市电大 ①定期联系山东省图片社,指导各县(市、区)电大于新生开学后的前两个学期之内,完成办理纸质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所需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②到省电大集中毕业审核后,将全市电大毕业学生的图像信息上报省电大。 (3)县(市、区)电大 ①根据市电大的统一安排,于新生开学后的前两个学期之内,完成办理纸质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所需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②妥善保管山东省图片社采集的图像信息。 ③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生的图像信息上报市电大。 4.毕业审核、证书办理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1)省电大 ①指导各市电大通过教管系统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毕业。 ②到省教育厅为毕业学生集中办理纸质毕业证书。 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时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保证学生毕业信息及时上传到教育部学信网。 (2)市电大 ①提前核实达到毕业年限学生的学习情况,汇总全市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名单。 ②集中到省电大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审核。 ③向省电大提交毕业审核通过、获得毕业证书号学生的纸质、电子照片。 (3)县(市、区)电大 ①核实达到毕业年限学生的学习情况,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提交毕业申请,将申请毕业学生名单上报市电大。 ②将申请毕业学生的纸质、电子照片上报市电大。 5.毕业生档案办理工作 (1)省电大指导各市电大为毕业生办理毕业生档案,通过教管系统打印毕业生成绩表,为《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和《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等等。 (2)市电大集中到省电大为全市电大毕业生办理《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和《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等毕业生档案。 (3)县(市、区)电大指导学生填写《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并将办理完毕的《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和《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等毕业生档案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6.证书发放及毕业证明书办理工作 (1)省电大 ①将办理的纸质毕业证书及时发放到各市电大手中。 ②对各市电大上报的补办毕业证明书的材料整理汇总,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和时间规定,及时为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 (2)市电大 ①从省电大领取毕业证书并及时发放到各县(市、区)电大。 ②整理各县(市、区)电大上报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及时上交到省电大。 (3)县(市、区)电大 ①到市电大领取毕业证书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②对学生遗失、损坏的毕业证书,由学生提出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指导学生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电大。 (二)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1.新生数据系统导入导出应用 (1)省电大将到教育部学籍注册成功的学生数据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学生数据及时下发各市电大,指导各市电大将新生数据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2)市电大接收省电大下发的新生数据,及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3)县(市、区)电大利用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各种新生数据。 2.班档案和学生档案管理模块应用 (1)省电大通过班档案和学生档案管理模块,对各市电大上报的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基本信息有错误的学生进行信息修改,通过系统进行记载。 (2)市电大通过班档案和学生档案管理模块,查询所辖县(市、区)电大学生的基本情况。 (3)县(市、区)电大通过班档案和学生档案管理模块,核对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基本信息。如有错误,及时上报市电大进行修改、更正。 3.学生成绩查询模块应用 (1)省电大通过学生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所有在籍学生和毕业学生的历次成绩和认定成绩。 (2)市电大通过学生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所辖各县(市、区)电大在籍学生和毕业学生的历次成绩和认定成绩。 (3)县(市、区)电大通过学生成绩查询模块,查询本电大在籍学生和毕业学生的历次成绩和认定成绩。 4.学生基本信息统计管理模块应用 (1)省电大通过学生基本信息统计管理模块,统计全省电大学生的各种详细信息。 (2)市电大通过学生基本信息统计管理模块,统计所辖各县(市、区)电大学生的各种详细信息。 (3)县(市、区)电大通过学生基本信息统计管理模块,统计本电大学生的各种详细信息。 5.学籍异动管理模块应用 (1)省电大通过学籍异动管理模块,对各电大上报的学籍异动数据进行处理,通过系统进行记载。 (2)市电大核实、汇总各县(市、区)电大上报的学籍异动数据,及时上报省电大进行处理。同时,将学籍异动情况从市电大平台进行记载。 (3)县(市、区)电大通过学籍异动管理模块,查询本电大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 6.毕业审核模块应用 (1)省电大通过毕业审核模块,指导各市电大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审核,生成学生毕业证书号,将毕业学生从在籍状态审核为毕业状态。同时,将每季的毕业审核数据下发给相关市电大。 (2)市电大接收省电大下发的毕业审核数据,通过毕业审核管理模块,查询所辖各县(市、区)电大学生的毕业审核情况。 (3)县(市、区)电大通过毕业审核管理模块,查询本电大学生的毕业审核情况。 7.毕业生成绩表打印模块应用 (1)省电大通过毕业生成绩表模块,可以为所有毕业生打印毕业生成绩表。 (2)市电大通过毕业生成绩表模块,可以为各县(市、区)电大毕业生打印毕业生成绩表。 (3)县(市、区)电大通过毕业生成绩表模块,可以为本电大毕业生打印毕业生成绩表。 四、考务管理(一)考核方式及要求1.学生考核采取学习评价与课程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学习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情态、综合能力和学以致用,课程考查主要检测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以及融会贯通的能力。 2.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均须参加考核。 3.凡课程总成绩及格者方能取得该课程学分;实践教学未完成或考核不及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4.所有开设课程均实行学期滚动考核。 5.课程考查考核方式如下: 考查方式为纸介考试或机考,采取闭卷、开卷方式。纸介考试或机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平时测评、调研(查)报告、社会实践等成绩占总成绩的50%。原则上纸介考试或机考时间为90分钟,特殊课程考核时间另行确定。 6.学习评价考核方式如下: (1)学习评价种类和类型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按以基准为依据、以内容为依据、以功能为依据、以方法为依据等方式进行评价。 (2)学习评价的方法 根据所开设课程的特点以及课程教学大纲,可采取不同的学习评价方法。课后作业可按地区农闲时间分段式完成,每段作业占一定的成绩比例。面授时,可按学生到课率情况、上课时表现情况、跟老师同学互动情况进行评价。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按学生实践过程、实践时间长短、实践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价。 (3)学习评价的过程 ①专家和教师共同设计基于课程的评价标准。 ②在专家或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基于自己所学课程进行学习活动。 ③按照课程评价标准,专家和教师制定详细的评价方案及评价格式。 ④在专家或教师的指导下,按照课程评价方案和评价格式,和学生一起按步骤地进行学习评价。 ⑤学习评价结束后,教师汇总学生学习评价总成绩,撰写本学期学习评价总结,对本学期学习评价的不足进行补充,完善下学期的学习评价方案。 (4)学习评价的成绩 专家和教师共同设计基于课程的评价标准,划定学习评价的分类和类别,制定学习评价的分段任务,分配各段任务所占成绩的比例。按照课程的学习评价标准,课程的总成绩为各分段任务成绩的总和。 (二)考试工作流程根据工作安排,整个考务数据通过“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4.7”来完成,整个考试工作流程如下: 1.省电大的工作 (1)新学期开始,省电大整理各县电大上报的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遗漏核查表,省电大组织人员到保密室核查各县电大上报成绩数据,并将核查结果公布给各县电大。 (2)新学期一周后,由省电大基层干部教育中心按照教学计划,制定相关专业的课程总表,并将课程总表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新学期二周后,省电大制定本学期计划开考课程表,并按照教学计划,将计划开考课程表中课程进行分配,并统一分配相应的试卷号。并将本学期开考课程表发给省电大课程责任教师,省电大下发命题任务书给各相关课程责任教师。 (4)新学期四周后,省电大参照学生所学课程的教学计划和学习任务,将本学期开考课程分配考试时间长度、开闭卷方式、制定形考比例、制定合格分数线。 (5)新学期四周后,省电大参照学生所学课程的教学计划和学习任务,制定形成性考核的考核方式,分配考试时间单元。 (6)新学期五周后,省电大按照上述工作安排,通过“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4.7”导出相应的表格文件,并参照导出的表格文件,省电大出台期末考试文件,并将文件下发到各县电大。 (7)新学期九周后,省电大按照各县电大上报的考场编排数据形成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订单。省电大收集各课程责任教师命制的试卷,并按照印刷模式整理好试卷。省电大将试题和试卷订单电子版通过秘密渠道发送给保密印刷厂。 (8)考试前一个月,省电大通过保密印刷厂印制试卷,按照文件规定时间下发考试试卷到各考点。 (9)考试期间,省电大出台期末考试巡考红头文件,从省电大业务处室调用巡考人员,并召开期末考试巡考人员培训会,按照巡考文件规定时间对各考点进行期末考试巡视。 (10)考试结束后,考试试卷通过秘密渠道回收至省电大。 (11)考后一周内,省电大招聘阅卷工作人员并召开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培训会,省电大组织阅卷。 (12)阅卷结束后,省电大招聘成绩录入工作人员并召开培训会,省电大组织人员进行成绩录入。要求每条成绩数据至少录入两遍。 (12)考后两周,省电大向全省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2.市电大的工作 (1)省电大下发期末考试文件后,市电大按照省电大期末考试文件要求组织考试报考,进行考场编排工作,认真准确填写省电大下发的各类表格,并将报考和考场编排数据上报省电大。 (2)考试期间,市电大召开期末考试巡考培训会,对各考点进行期末考试巡视。 (3)考试结束后,市电大要完成本次期末考试的工作总结,并将书面工作总结按时上报给省电大。 3.县(市、区)电大的工作 (1)新学期开始,县(市、区)电大认真填写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遗漏核查表,并将成绩核查表上报给省电大。 (2)新学期开始,县(市、区)电大组织教学点教师指导学员完成本学期所修课程的学习评价任务。 (3)考试期间,县电大按照省电大考试文件规定组织考生考试。 (4)考试结束后,县电大要完成本次期末考试的工作总结,并将书面工作总结按时上报给省电大。 五、学生管理工作各级电大依据职责划分,组织该项目学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参与评先树优活动,指导学员成立学生自治组织并进行相关自治活动。 (一)制度建设1.省电大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成人教育特点和项目实际,制定该项目学生管理办法,并根据运行实际进行修订与完善。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拟定《班主任工作职责》,指导全省班主任工作。 (3)制定该项目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4)制定该项目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等。 2.市电大 根据省电大要求,出台学生管理实施细则,制定适应本地特色的学生工作方案,指导所辖县(市、区)电大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3.县(市、区)电大 根据省电大、市电大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电大学生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总结反馈,不断推进学生管理规范化、人性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 (二)工作职责1.省电大职责 (1)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各级电大进行班主任遴选,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学员支部建设。 (2)制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方案,汇总、审核推荐材料,对获奖(助)学员进行表彰奖励(资助)。 (3)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推树优秀学员典型。 2.市电大职责 (1)指导、监督所辖教学点开展优秀毕业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审核、汇总、上报申报材料,发放奖品奖金。 (2)指导、监督所辖教学点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具有当地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3.县(市、区)职责 (1)按要求遴选配备班主任,负责联络、熟悉、了解学员基本情况。 (2)指导建立学生组织(党支部、班委会、社团等),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 (3)按照上级电大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助学金候选人并组织学生填写有关申报材料。 (4)对获得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学员进行表彰奖励、奖品奖金和资助金的发放,推树学员典型并进行宣传。 六、其他事项本细则由省电大基层干部教育中心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及教学管理实际,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修订。 信息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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